1、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
2、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3、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资料图)
4、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5、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6、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7、(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内容 由于对夏、商 、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 ,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 ,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
8、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
9、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
10、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
11、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
12、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13、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
14、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
15、耕种井田的农业庶世也随着土地同属于领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
16、 井田制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
17、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
18、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
19、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
20、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21、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22、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
23、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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