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辰科技”)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43.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5.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98.5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
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56元。
截 至2023 年 4 月 12日 ,公司 实际 已向社 会 公众公 开发 行人民 币 普通股 股票
用( 不 含 增值 税) 人民 币 221,720,599.18 元 , 实际 募集 资金 净额 为 人民 币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
建设项目
合计 103,480.36 96,890.36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若本次
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募集资
金具体用途。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
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7,431,498.1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占 总
投 资
自筹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的 比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例
(%)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工业仿真云项
目
年产260台DEMX
水下噪声测试 188,000,000.00 20,695,531.97 11.01 20,695,531.97
仪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
合计 734,803,600.00 57,431,498.19 7.82 57,431,498.19
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1,720,599.18元(不含税),其
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553,773.58元(不含税),公司
拟置换金额为3,553,773.5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审计及验资费用 1,950,000.00 1,950,000.00
律师费用 1,500,000.00 1,500,000.00
发行手续费 103,773.58 103,773.58
合计 3,553,773.58 3,553,773.58
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43.15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55.3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98.53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
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和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索辰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索辰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
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
会鉴[2023] 5956号);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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