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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贾璐 解国瑞
3月22日凌晨4时许,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一陌生男子骗走一万元现金。
民警赶往现场了解到,21日中午,时某和朋友刚下火车便被一陌生男子热情搭讪,该男子请时某吃饭,并提出想借银行卡使用。因该男子担心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时某便将银行卡和一万元现金交给该陌生男子,现该男子已失联。
“一个陌生人,你为什么会借给他银行卡和一万元现金?还告诉了他密码?你朋友也没发现不对劲吗?”在民警的连续发问下,时某闪烁其词、逻辑混乱。
此时,民警觉察到其中有“猫腻”。为不打草惊蛇,民警以需要调查核实为由让其先回酒店等消息。随后,民警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走访调查周边商户等,一举识破了时某的“局中局”,并掌握了其帮助他人洗钱套现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时某(河南籍)在网上认识了周某,后两人约定好“交易”,时某便从外地来到新余。在明知涉诈资金是用来洗钱套现的情况下,依旧将自己名下3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转账,通过刷POS机消费、ATM取款等方式帮助其提现十万余元。
时某帮助周某洗钱提现后,周某却未按当初约定支付一万元“好处费”,于是一气之下报了警,岂料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民警识破,自投罗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时某已被渝水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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